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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04-16 发布人:

2024412日下午,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论坛在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四牌楼校区礼东报告厅举办。会议邀请来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江苏省贸促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以及威科集团的涉外法治建设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书记刘启川、院长欧阳本祺、副院长熊樟林和单平基,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肖冰,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副教授戴庆康、于文婕、易波和叶泉,以及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20余名本科生、研究生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刘启川书记作为会议主持人指出,党的二十大就加强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提出一系列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就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作出了重要讲话,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别是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界的时代使命。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基于自身教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求成立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以回应国家提出的涉外法治建设要求。刘启川书记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感谢,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首先,会议由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院长欧阳本祺教授致辞。欧阳院长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近年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理念、路径与成果。他强调了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划,并表达了对未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和国别法的紧缺人才的期待。

随后,会议进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论坛环节。第一单元发言与研讨由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副院长熊樟林教授主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陈亮副庭长从涉外司法实务的角度,深入剖析了涉外司法人才在数量和质量上的需求,并指出当前在人才培养层面还存在需求数量相对较少、培养要求极高、成长周期极长等挑战。陈庭长结合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涉外司法人才的能力要求、培养模式提出了期待和建议。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夏文浩庭长发表了《培养符合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需求的综合性涉外司法人才》的演讲。夏庭长立足自贸区建设的现实需求和基层法院的工作实际,提出涉外司法人员需要兼具专业性、全面性、群众工作水平、查清事实的能力等素质,并进一步给出了培养模式与方法方面的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的发言(线上)以《涉外法制的回归与超越》为题,从涉外法治与涉外法制的概念出发,指出涉外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外法治的基础,进一步阐释涉外法制的兴起与双轨制、国内法制的统一趋势、涉外法制的回归与超越,并对强化涉外法治能力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南京大学-哥廷根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方小敏教授以《涉外法治人才立体式培养模式》为题,介绍了南京大学-哥廷根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成立三十五年来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经验和成果。方教授详细介绍了中德所中德法律比较研究双硕士项目的课程设置和培养平台,并对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培养创新涉外法律人才提出展望。




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助理陆娓副教授发表题为《以统筹“两个大局”为目标,培养现代化涉外法治人才》的分享,从国家提升国际话语权等需求出发,指出当下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徐骏教授以《借船出海:法学学科中外合作办学的困境与出路》为题,介绍了南信大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探索、创新与实践,剖析了法学中外合作办学的现实困境,并提出中外办学合作模式的更新和优化策略。




河海大学法学院刘惠明教授发表题为《涉外法治人才应有的素质》的发言,认为涉外法治人才“应有的素质=培养目标”,并提出五方面的具体要求,包括精通一门外语、熟悉一个外国的法律或判例、阅读一定的外国法学著作或取得过外国法学学位、熟悉某一外国的法治实践、有一定的涉外法律服务实践经验。




南京林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祝一舒副教授以《国内“小语种+法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为题,从语言教学角度对目前国内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两种模式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与分析,并针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语言能力培养的难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颜林副教授的发言题目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从法学学科分布、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与改革四个方面,分享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法学+英语”四年制双学士培养模式,与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大学开展的联合培养项目等涉外人才培养方式,为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学习借鉴经验。


第二单元发言与研讨由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肖冰教授主持。





南京海事法院政治部谢新竹副主任从海事法院政工干部的视角,分享了对培养涉外商事海事专业化人才的深刻体会。谢主任强调,培养涉外商事海事专业化人才的关键在于培养法治自信与司法智慧,并呼吁院、校、企在人才培养全流程中的协同与创新。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殷源源庭长的发言以《涉外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实践与需求》为题,首先对国际商事法庭的人员配置、管辖案件类型与数量、法院人才力量引进以及人才培养情况予以简要介绍,其次表达了两方面需求:一是理论培训,包括涉外法规、公约条约的适用等方面;二是域外法查明能力的提升,包括对外国法条和案例的检索等,最后表达了与高校展开合作,切实提升法院审判能力的愿望。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张丽英教授以《中国海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短板及解困路径》为题,结合自身丰富的国内外实践经验,分析了中国海事、涉外人才的特质与培养现状,并指出中国籍国际法律执业人才、国际组织人才的缺口。张教授介绍了未来可能的交流合作平台,并对人才培养路径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复旦大学法学院龚柏华教授的发言以《外国法院判例查明和研读能力的培养》为题,指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供求短板后,从“查和明”的含义出发,介绍了外国法院判例查明的方法与流程,提出外国法院判例查明和研读能力培养要提供的“检索、拣索、思索和解锁”的四S服务,并以《蒙特利尔公约》第35条为例具体介绍了一例外国法查明的实践案例,为外国法查明在涉外司法审判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共性问题的解决提供良好方案。




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孙雯教授以什么是国际化人才、为什么要培养国际化人才、国际化人才需要哪些方面的素质、怎么培养国际化人才四个方面为视角,分享了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在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人才方面的创新与实践。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孙劼老师的发言题目为《基于国际条约文本的国际法学教育——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一个视角》,指出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不能局限于国际法学的教育和研究,但是国际法学的教育和研究又必然成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认为国际法学科教研方式缺少对国际条约文本和其他国际法规范以及国际条约文本适用平台的关注,提出以国际条约文本为基础的教研方式。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吴一鸣副教授以司法部门对涉外人才的需求为出发点,分享了自己在高校开展涉外司法人才培养的经历和体会,剖析了其中的难点,并对未来南京高校间合作、高校与司法部门的合作提出了展望。



威科集团涉外法规咨询专家王妍做了题为《威科助力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发言,从中国涉外法治建设、高校涉外法治探索两方面现实需求与实践出发,说明了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和威科先行国际库可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的助力。



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许多教授基于自身的法学与外语双重学术背景,深入探讨涉外法治人才、尤其是一带一路战略要求下的涉外法治人才所需要的语言能力和法律素质的关系,点明当下的现状,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

此外,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张巧玲副庭长,江苏省贸促会法律部汪洋部长、法律部四级主任科员李婷婷,南京市律师协会跨境投资合作专业委员会张佳主任,上海大学法学院李本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系王胜民讲师,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江苏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助理锁福涛副教授,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养军副教授、陈洁讲师,威科集团江苏区域经理朱容仟也到会参与研讨。




最后,在专家学者们热烈而富有成效的交流氛围中,会议圆满结束。

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以体现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特色的综合性、交叉型、实务型实体机构为定位,以建设维多利亚vic115优惠大厅特色、务实合作、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为目标,统领相关跨学科资源整合,积极为国家和地区涉外法治建设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跨学科研究与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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